為了防止許衛(wèi)東撕毀證據(jù),我沒有拿有群眾簽字的舉報信。
而是帶著用復寫紙做的的復刻版,回了家。
許衛(wèi)東見我主動回家,以為我是回來認錯服軟的,根本沒有給我好臉色。
我也不愿多費口舌,直接將舉報信丟給他。
許衛(wèi)東看著信上的內(nèi)容,臉色愈發(fā)陰沉。
“你什么意思,你要毀了我?”他瞪著我問道。
“我要離婚,我要你們付出代價?!?br>“如果我不同意呢,你就要把這些莫須有的東西交到廠里?”
“莫須有?你當別人都是瞎子傻子嗎?”我嘲諷地笑笑,“你手里的只是復寫版,原版的舉報信上,可是有足足32個群眾的簽字,是不是莫須有,我們可以讓書記來判斷?!?br>我看到許衛(wèi)東死死捏著信紙,指尖發(fā)白。
“許衛(wèi)東,小喆是誰的孩子?”
許衛(wèi)東聞言愣住,驀然抬起頭。
“你……你都知道了?誰告訴你的?”
他眼神中終于出現(xiàn)慌亂和心虛。
許衛(wèi)東清楚,如果我一旦知道小喆的真實身份,那這段婚姻就絕不可能挽回了。
他用鼻子深深呼出一口氣,像是做出了某種決定。
許衛(wèi)東起身,拿出鑰匙打開了家里一個帶鎖的抽屜,從一個紙皮袋子里抽出一張密密麻麻寫滿字的信紙,丟給我。
“宋知華,看看這是什么,再決定要不要交這封舉報信?!?br>我皺著眉撿起那張紙,登時覺得眼前一黑。
紙上是我寫的文章,右上角的日期欄里填著1976年1月10日。